动物无害化处理关系到畜牧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社会稳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畜禽养殖、交易和消费量不断增大,畜禽及其产品调运频繁,疫情来源复杂,畜禽常见病、多发病时有发生,防疫形势依然严峻。
一、当前我市畜牧业生产现状
据统计我市2014年生猪存栏量128万头,肉猪出栏197万头, 家禽存栏641万只,家禽出栏1789万只;牛存栏12.4万头,牛出栏4.61万头;羊存栏1.71万头,羊出栏1.97万头,全市拥有生猪养殖场 (户)75000个,万头以上规模猪场23个,千头以上规模猪场380多个,全市肉类总产量18.3万吨。每年因各类疾病引起猪的死亡率为3%,家禽的死 亡率约10%,按理论计算,我市养殖环节加上流通环节检疫发现的病害生猪每年近9万头,考虑到未来5-10年发展的需要,全市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的年处理 量达到15万头以上。病害禽畜如未能得到妥善及彻底的处理,容易传播疾病、危害食品安全、危害生态环境、冲击经济秩序,并能够由此引发影响恶劣的突发事 件。
病死的家畜、家禽多数是因患了某种传染病而死亡的。其中有一些是人 畜共患的传染病,如炭疽、结核、狂犬病等,如食用这些病害的畜禽肉,人就容易被传染上这些疾病,这对人的身体健康危害极大。有些畜禽虽然不是因为传染病而 亡,但死亡之后,体内的沙门氏菌、大肠杆菌、变形杆菌等,就会大量繁殖并迅速散播到畜禽的肌肉里,有的细菌还能产生肠毒素,人若食用这种畜禽的肉,就会发 生食物中毒。有些禽畜可能因食用被污染剧毒农药的食料而中毒而亡,人如果食用这种死畜禽,同样也有可能中毒,甚至造成死亡。因此,对于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畜禽及其屠宰废弃物,必须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二、病害畜禽处理不当的危害
我市养殖环节病害动物数量较大,且无害化处理方法不一,目前对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方法有焚毁、掩埋等处理方法:
1、由于这些处理方法处理费用高,处理繁琐,造成养殖户不能积极有效的对病害畜禽进行处理,一部分缺乏法律意识的养殖户,将病害动物直接抛弃野外,甚至于公路、河流、水库,从而出现了随地丢弃现象,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2、处理不当的情况下容易使疫情扩散,如暴雨季节,掩埋的病害畜禽可能被洪水冲出或经雨水浸泡后病害动物溢出造成疫情扩散;肉食动物钻洞扒出可能造成病原感染扩散;掩埋点选择不当,还可能污染地下水源等。
3、简单的填埋、焚烧不能够完全杀死病原体,极易引起二次污染影响环境,并给动物疫病传播扩散留下了隐患。
4、威胁百姓身体健康,特别是病害畜禽流入消费市场,将直接威胁群众身体健康。
因此,建立和完善病害禽畜无害化集中处理运行机制,使之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于有效控制禽畜疫病传播扩散,有效解决 病害禽畜环境污染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病害禽畜流向市场或随意丢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成立禽畜无害化处置中心,集中处理病害禽畜,已是势 在必行,刻不容缓。
三、病害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建议
1、对病害禽畜实施统一回收处理政策。养殖场的病害禽畜必须由具有回收资质的 企业统一回收、处理、处置,并与养殖场(户)统一签订病害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回收协议,变废为宝,其他任何行业、单位与个人均不得涉足,从根源上切断“问 题猪”的源头,通过行业补贴和技术支持等扶持方式,引导病害禽畜向政府倡导的资源化方向发展。
2、重视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我市畜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饲养规模,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建设一间规模相当的畜禽 无害化处理中心或建设有一定辐射范围的区域性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场,配备专用运输工具和储藏设施装备,对辖区内死亡畜禽进行统一集中处理,由有资质和有无 害化处理经验的专业公司负责运行和管理。
3、针对我市畜禽养殖数量和分布,合理配套和完善收集网点的建设,提高收运效率。依托大中型畜禽养殖企业、小规模养殖场、 专业合作组织,参照生活垃圾收运的处理模式,建设病死畜禽收集网点、暂存设施,将养殖环节产生的病害动物,由专用收运车辆组织收运,及时运送到无害化处理 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同时要综合考虑病害畜禽收集成本、设施建设成本和实际处理成本等因素,制定财政补助政策,确保无害化处理场所能够实现正常运营。
4、建立生猪保险和无害化处理联动的运作机制。动监所、养殖业主、无害化处理公司和保险公司构建四方联动的集中无害化处理 运行和监管机制,养殖场发现病害禽畜,养殖业主主动报告;保险公司依实勘验、理赔;无害化处理公司及时收集、处理;动监所负责全程审核、监督,四方联动, 彼此制约、彼此监督,共同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变病死禽畜随意处置现象。
5、设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经费,并保证经费的落实。制定病害畜禽处理补助标准,规定养殖场必须将病害畜禽上报并经集 中收集、处置的,经政府部门核准登记的才能够领取政府补贴,这样有利于从源头上遏止病害畜禽进入流通环节,控制病害畜禽外售,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同时 将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运输车辆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建设用地优先予以保障、对建设资金、用水用电、税收、技术改造等提供政策支持,促进无害化处理长 远发展。
6、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明确监管职责,严厉查处收购、屠宰、出售、运输、储存、加工病死禽畜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让全市的百姓买到“放心肉”,吃到“放心肉”, 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