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我市居民的住房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过去的有天有地的单家独户住房传统观念,逐渐接受了商品房的住房观念。私家车也越来越多地进入家庭。由于住宅小区停车场(位)严重不足,车辆沿小区道路两侧停放,尤其是晚间车辆停满为患,导致车辆行驶不畅,消防通道彻底堵塞。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不能进入小区,影响火灾扑救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从而将会造成小区居民人身安全和财产的巨大损失。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管理工作,在住宅小区门口中间设置门卫岗亭,电动栏杆,发放小区居民出入证,加强对外来车辆及外来人员出入小区的检查、询问等,使住宅小区居民安全感大大增加;物业管理公司在加强对小区管理的同时,也使住宅小区一旦发生火灾处在危险的境地,因为各商住小区门口中间设立的门卫岗亭及栏杆,人为地把小区门口缩小,使本来窄小的门口通道只能容一部小汽车通过,假如小区住宅发生火灾,救火车(消防车)因小区门口安全通道窄小而不能进入小区救火,后果不堪设想。根据国家《建设设计防火规范》,《商住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又根据住宅小区必须要有消防安全通道的规定,即消防通道要满足4×4M的最低要求,进出小区门口通过大或中型消防车,小区内的环形消防通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道。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面积不小于12×12M2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5×15M2等规定,因此,住宅小区消防车道要满足消防扑救工作的开展。根据实地调查:我市城区很多住宅小区都存在不符合安全规范及消防隐患等情况,例如:市区石湾路“华苑小区”,东风二路“创业豪园”、东风三路的“丽湖雅庄”、“锦湖阁”、市区安宁路“加洲豪庭”等等小区都存在人为地把进出小区门口缩小的情况,
目前我市住宅小区消防隐患主要有以下几点:
1、我市大多数住宅楼房没有地下车库,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多,各小区主干道可谓是车满为患,很多小区都存在车辆霸占公共消防通道情况。6米宽的消防通道,有的只留下2米多的单向通道,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05版)规定消防通道宽度不低于4米,也就是说,若有火灾,消防车根本开不进来,必定拖延救火时间,给居民人身安全埋下极大隐患。
2、新建小区消防通道建设比较规范,但由于私家车数量增加,占用消防通道现象屡见不鲜,消防通道严重不畅。
3、对消防通道标志的维修和管理不到位,有的消防设施毁损严重,不能发挥正常作用。
二、建议
1、消防,安监、建设规划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国家《建设设计防火规范》、《商住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各房产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能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
2、建议监管职能部门对全市城区住宅小区、商住区等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要对商住小区进出入口中间设立岗亭,人为造成门口窄小,进出通道不符合规定的商住区进行拆除及整改,小区里面道路也应符合留有消防通道,不符合,也要限期进行整改。
3、要加强对房产开发企业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对商住小区的安全管理的认识。
4、各房产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对住宅小区居民加强对火灾及安全隐患的宣传,提高居民的防范意识和一旦发生火灾的逃生技巧,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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