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城市的公共标识是城市文形象的体现。阳江市城市的公共标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户外马路、交通道路口各类标识、广告牌密集,这类标牌由各部门各自为政设立,立杆太多太乱,没有整体规划布局,成为文明城市的败笔。
2、公共标识的符号、文字、颜色表示不尽如人意,没按国际、国内通用标准图形制作,在整体性、一致性、实用性上有差距。
3、对户内公共标识重视不够,缺乏人性化服务意识。一些公共场所户内光线本来就不明亮,户内标志图形符号尺寸偏小,难看清。对指引距离长的标识中途缺少箭头标识续引指示,易发生中途错道。
二、建议:
1、加强对城市公共标识管理,制定城市公共标识条例,按照“以认为本”讲究实效的原则,对各不同区域的公共标识设立应有详细规定(如交通口以交通标识、导向标识为主导,限制广告设置;标识应醒目,设置在无遮档处;同类标识安装位应统一有序等等)。
对文字、符号、颜色应要求符合国内和国际标准,凡有中、外文、盲文配合的标识,应有审核、检查程序。做到责任到位,管理到位。
2、结合城市景观,道路整治,按照新的理念、新的条例的要求,对城市公共标识同期整治,并包括沿途景观标识、交通标识、广告设置、店招、店牌等的整治。
3、开展对城市公共标识的研究,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好城市公共标识的质量、布设、管理工作。
4、城市规划应从更细致的综合角度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好城市公共标识规划研究,应与城市色彩规划研究、城市广告设置规划研究同步进行,综合考虑。使城市公共标识更科学、更规范、更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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