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募集的扶贫济困善款,用于完善贫困村落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发展扶贫项目、特色农业等,解决了贫困户的一些实际困难,但我市农村贫困户脱贫奔小康仍有一段路要走。
一、贫困基本原因
(一)自然条件。部分偏远山村交通不畅,通讯落后,信息闭塞,传统产业得不到增值提升,有效资源不能充分开发利用,没有形成增收致富的支助产业。
(二)素质偏低。劳动力文化素质低,既是贫困的结果,又是造成贫困的原因。有的贫困户
“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有些贫困户有摆脱贫困的愿望,但由于思路不清,观念不明,缺少引导,导致失败,最终失去了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
(三)子女上学致贫。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大部分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创业,有的举家外出,农村大部分幼儿园和小学班级不齐,与之配套的措施是集中办寄宿制学校,导致农村孩子幼儿、小学阶段就被迫外出上学,这样增加了家庭负担。经调查了解,一个高中生每年需支出8000元左右,大学生需10000-20000元。一些贫困户家庭往往为了子女上学负债累累。
(四)因灾因病返贫。一方面,自给自足、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无法抵御旱、涝、风、霜和虫害、疫情等频发的自然灾害。另一方面,贫困户中有长期生病或重大疾病患者,不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高昂的医疗费用,导致一些农民债台高筑,甚至重新返贫。
二、建议:
第一,在贫困人口的筛选上,要从以政府为主层层落实指标,转变为由农民自下而上民主推选。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了解得最为清楚的是与他们长期生活在一起的邻居与乡亲。政府可确定贫困标准,然后由农民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和筛选贫困人口。这样选出来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贫困人口,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落实农民的民主权利。
第二,在扶贫资源的供给上,既要瞄准贫困人口的差异性需求,也要瞄准贫困地区的产业需求。不同贫困人口的需求是有差异的,同一贫困人口的需求也是有层次的。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满足贫困人口的不同需求。
第三,在扶贫资金的获取上,要全方位抬高门槛,把非贫困人口彻底排除在外。抬高门槛的目的在于使有限的扶贫资金投入到真正的贫困人口身上,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扶贫效益”。可以借鉴乡村银行对小额信贷的制度设计,使非贫困人口“不想”也“不能”获得扶贫资金,获得扶贫资金后还会感到“不值”。“不想”是因为在道德上对自己有约束,不需要去占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能”是因为有严格执行的扶贫标准和程序,各个方面都没有漏洞;感到“不值”是因为相对于其他资金来源而言,扶贫资金的获取成本过高、收益过低。
第四,在扶贫过程的参与上,要调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相对于政府和企业组织而言,社会组织对贫困人口的识别能力更强、瞄准的精度更高,所以应该采取多种措施吸引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扶贫,并依法有序地扩大社会组织的自主权,使其主动性和灵活性充分发挥出来。
我们举全力搞精准扶贫,绝不能忽略对“志”和“智”的扶持。对于因病、因残或年迈等致贫的困难弱势群体,我们可以给予必要的照顾或补贴,而对于贫困人群的大多数,则要通过扶智、励志的途径加以解决。如果我们只是一味的通过发放扶贫资金等方面入手而不扶志、不脱愚那只会事倍功半,要实现让困难群众脱贫,进而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那将会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