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讯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提案工作,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座谈会24日至25日在京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张庆黎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庆黎指出,中共十八大首次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战略任务,强调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我们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案办理协商是推进政协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方式,是实现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要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切实加强提案工作各环节的协商,把民主精神和协商理念贯穿到提案工作全过程,协同推进“提、立、办、督”四个方面工作。提案“提到点子上”,才有可能办得好;“立要高标准”,就是要严格执行立案标准,不搞凡案必立;“办到实在处”,就是要将提出的问题落到实处,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督在关键时”,才能督到位、督到家、督得有力量。
张庆黎强调,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提案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制度上逐步完善、研究上不断深化、力量上切实加强,把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台盟中央,教育部,北京市政协、山东省政协、贵州省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宁波市政协、成都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的代表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分组讨论中,部分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委员、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提案承办单位的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同志,围绕主题畅所欲言、交流研讨。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孙淦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刘家强,全国政协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刘佳义,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干以胜、胡彪、王秀峰、王国卿、李宏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