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有依据 办案有规范
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规范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工作,8月5日,经福建省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正式下发。
“重点提案必须是反映情况真实,分析问题深刻,建议明确具体、可行性较强的提案,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反应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问题,对福建省宏观决策和长远规划具有参考价值,有利于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新出台的《办法》明确了重点提案标准,规范了重点提案推荐、初选、审定等具体程序。
《办法》强调,重点提案采取专题调研、视察、提案办理协商会、《重点提案督办动态》等方式进行督办。重点提案的办理要注重质量,力求实效。对于未按期办复的重点提案,提案委员会应及时催办,对于办理答复意见未落实或需要跨年度办理的,视情况组织跟踪督办。《办法》还提出要组织新闻单位加强对重点提案办理的宣传,及时宣传报道重点提案办理的成果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