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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新社会阶层人士作用--促进阳江加快发展

作者:admin 编辑:管理员 来源: 点击数:33114 时间:2008-09-08
市专题调研组
(2007年10月30日)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新时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调研活动的文件要求,从9月中旬至10中旬,由市政协主席韦丽坤同志牵头,组织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统计局、市工商联、市社科联等单位有关人员,开展“做好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充分发挥新社会阶层人士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学习相关理论,发放调查问卷,与部分新阶层人士开展座谈,查阅有关统计资料,完成了调研任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社会阶层的概念及其主流理论
我国新社会阶层是指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和阶级变化、阶层重组中逐步成长发育起来的具有相当数量的人所组成的一个特殊阶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并在论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中指出要做到“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
  按2004年中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陆学艺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的划分,当前我国社会已经分化成十大经济利益各不相同的社会阶层,即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人员、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城乡无业失业和半失业人员。除了“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办事人员”、“商业服务人员”、“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等5个阶层可以与改革开放前的社会阶层还对得上号以外,其余5个阶层可以说是新的。据国家有关部门估算,我国目前的新社会阶层人数大约有5000万,但加上在相关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总人数约1.5亿,他们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并直接或间接贡献着全国近三分一的税收,每年吸纳着半数以上新增就业人员。
  目前主流理论对新社会阶层的发展持肯定态度,认为要实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目标,必须并只有加快壮大新社会阶层人员队伍,才能较快形成一个以中等收入者(有的学者称之为“中产阶级”)人数居多的“橄榄型”社会。而这种社会相对于“金字塔”型社会来说,由于大多数人生活处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状态,心理较易平衡,对于巩固国家政权、保持社会稳定和谐 起着决定性作用。当然,也有少数学者担心新阶层人士会发展演变为新的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其人数一旦过多,将改变我国的国家性质。
  中央提出,既要充分肯定和发挥新社会阶层的重要作用,又要加强教育引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对新社会阶层,中央明确了“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20字工作方针,并提出了“以社团为纽带、以社区为依托、以网络为媒介、以活动为抓手”的工作方法。
  基于本报告是党委的调研课题,我们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范围确定为十六大报告所指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如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审计师)、自由职业人员(如自由撰稿人、自由音乐人、自由舞蹈人、自由经纪人)等六大类人员。 
  二、我市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现状
  (一)基本情况。
据有关数据推断,目前我市新社会阶层人士总人数约10万人,主要由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等四类人员构成,超过总数90%,而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人数则较少,相对比例较低,不到总数的10%。其中,由于我市多年来致力发展民营经济,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在新社会阶层人士中数量尤多,共约4.5万人。
  (二)主要特点。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我市的新社会阶层人士在产生、发展和不断壮大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流动性。即由于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机制,促使他们在不同的岗位上流动。新社会阶层人士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遵循市场法则,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决定自己的投资方向或创业、就业去向,哪里能够施展才华,获得更多利益,他们就在哪里安营扎寨,开拓创业。从静态上看,他们分布在经济、文化各个领域,在社会生产、流通、服务等各个行业,在各个企业、公司和社会机构中。从动态上看,他们大部分没有固定的单位,工作地点和居住场所也因其经营和工作的需要而随时改变,职业、社会角色及活动空间也经常发生变化,变动于不同产业、行业,流动于市内外。在市场机制优胜劣汰法则下,有的私营企业主有可能被淘汰出市场竞争领域,受聘于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随时有可能被解聘或主动跳槽。
  二是多样性。成员来源广泛,决定了新社会阶层的群体结构多样化,不同群体的思想与行动各异,导致其价值取向呈现出复杂多样性。新社会阶层人士由工人、农民、干部和知识分子分化形成,有的是早期下海的国家干部和洗脚上田的农民,有的原是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的是高等院校毕业学生,有的是单位改制后的下岗人员,他们在价值观、归属感、认同感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
  三是独立性。新社会阶层人士是走自主创业或自主择业之路,对比传统社会阶层,他们的独立自主思想、竞争意识、法制意识、平等意识和民主、自由观念显得强烈,不局限于传统思维和生活框架的单一与统一,敢说敢做,敢闯敢拼,标新立异,是我市构建创新型社会的中坚力量。尤其是他们中的代表人士,文化水平高,个人能力强,社会接触面广,思想活跃,注重理性思考,不尚权威,不盲从,不受条条框框的约束,对事对物都有自己的见解、看法和主张。
  (三)重要作用。新社会阶层人士运用自己所拥有的生产要素,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或服务工作,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对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一是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新社会阶层人士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已逐步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 2006年底,全市民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44833户,比2003年净增6686户。2006年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03.6亿元,比上年增长13.9%,拉动全市经济增长8.2个百分点。其中民营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户6978家,实现产值282.5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75.8 %。全市年产值超亿元民营工业企业累计达到20家,比2003年增加10家;民营企业出口总额5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52%。
  二是扩大了就业门路。新社会阶层人士通过自己所创办的产品加工、商品流通和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吸纳了很大一部分待业人员和公有制部门的富余人员。同时,不定期的举办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从而扩大了就业门路,缓解了就业压力。
三是造福了社会。新的社会阶层发展起来后,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和社会价值观的转变,“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回报社会”的意识逐渐增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近几来年,全市新社会阶层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政府建设公益性“民心工程”,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是促进了社会和谐。新的社会阶层既是社会就业机会的创造者,是一个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群体,又是“中等收入阶层”,是一个关乎小康社会结构现代化的群体。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他们不仅为下岗再就业者和农村富余劳动者提供了许许多多的就业岗位,也增强了这部分人自主创业的意识,从而实现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三、我市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群体心态和主要诉求本次调研,我们通过寄送、上网,共回收216份《阳江市新社会阶层人士问卷调查表》,其中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38人、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25人、个体户62人、私营企业主56人、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25人、自由职业人员10人。分析他们反馈的信息和意见,从中了解到我市新社会阶层人士具有以下的群体心态和基本诉求:
  (一)政治态度趋于积极。被访者在政治面貌需求(即是否希望加入有关党派)上,除20%已是中共党员或民主党员外,有10%希望加入中国共产党,10%希望加入民主党派,20%认为不需要,50%表示看情况而定。这表明新阶层人士在政治上有不回避的积极态度趋向。
  (二)对国家和个人的发展前景信心较足。在问及对中国实现强大是否有信心方面,被访者有80%认为充满信心或大体有信心,15%表示有待观察,5%认为值得怀疑或表示不关心。在问及对个人事业发展前景方面,被访者有60%表示充满信心,20%表示信心一般,20%认为没有信心。这表明新阶层人士关心国事,对国家发展取得的成效和发展形势、方向及目标较为清楚,在国家前途和个人前途联系上较为理性客观。
  (三)创业成功是多数新阶层人士的心愿。在问及什么最能实现自身价值时,被访者近90%认为是创业成功,只有10%表示随遇而安。除少数人表示目前选择的工作属无奈之举,多数新阶层人士认为自己难以满足现状,不想简单就业而要不断创业,虽然疲惫时也会羡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但又不愿受纪律约束、生活在单调的状态中,这在一些年纪较轻并有某方面专长的人士身上尤其明显,他们希望并相信“以一颗躁动的心灵,创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四)对获得社会尊重的愿望较强。希望人们能正面审视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上所起到的作用,充分尊重他们通过个人拼搏所取得的成就。希望舆论不要把个别人存在的问题,扩大成整个群体的问题而遭人诟病、抨击,更不要把他们当中的某些个体行为,刻意放大成整个群体的行为表征。
  (五)希望能参与政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帮助自身发展。被访者中,有40%希望通过参加人大、政协等组织更多地参政议政,25%希望参加行业协会、商会反映自己的愿望,从而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帮助自身发展,其中以私营企业主和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居多,并且文化程度基本在大专以上。同时,近90%的被访者对政协组织与他们加强联系持欢迎态度。这表明新阶层人士在力求经济上有所作为的同时,对政治参与和社会管理表现出了一定的兴趣,尤其是文化层次比较高的人士,在表达心声、发表意见、参政议政方面的愿望更强烈。
  (六)希望有一个更良好的创业环境。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主希望政府能加快转变职能,在具体管理工作中能多换位思考,体谅他们的创业苦衷,在行政审批改革、行政收费管理、信息服务、融资服务、能源供应、技能人才培养、行业准入管理、行业协会改革和建设等方面作进一步努力,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其他类型人士主要希望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户籍制度管理等方面有所创新,营造全民公平的工作、生活环境,减少后顾之忧和日常生活的烦恼,使他们能全身心投入到创业中。部分收入不高特别是走出校门不久的人士,希望政府能考虑建设更多廉价租房,解决他们无力购房或从市场高价租用二手房的困难,让他们能把有限的资金更多地用在创业上。
  四、我市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是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党委统战部门对全市新社会阶层人士进行了一次普查摸底工作,特别是对律师、证券交易等新兴的中介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了重点调查了解,初步掌握了这一群体的基本情况、思想状况、主要特征,建立了一批新社会阶层人士档案库。
  二是广泛联谊,广交朋友。各级政协、党委统战部门和工商联等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联谊会、节日走访等形式,加强与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络联谊,交心通气,拉近距离。
  三是排忧解难,搞好服务。在与新社会阶层人士交往的过程中,始终突出“协调问题、解决困难、提供服务、维护权益”这一主线,积极主动地为新社会阶层人士排忧解难,为新社会阶层人士协调解决了不少问题。
  四是教育组织,引导发展。通过采取以会代训与理论研讨、走出去学习考察与举办专题培训班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选举、安排、吸入、推荐,一批活跃在各行业、各界别的新阶层代表人士成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类群团组织的成员以及国家机关特约监督员等,其中市、县两级政协委员中约有30%是新阶层人士。同时,我市在所有符合组建条件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中逐步完成了党建工作。这些措施,对引导新阶层人士按党和国家的要求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由于我市新社会阶层形成时间较短,将其整体纳入党委工作范围的时间不长,与其他工作相比还是一项新的工作,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还比较生疏,在开展新社会阶层工作方面经验较少,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如何认识新社会阶层性质问题上,在思想上还存在模糊认识,把握不准,导致工作指导思想不够明朗清晰;二是对于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还没有将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工作研究不深入,工作目标不具体,人力物力投入不足;三是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思想状况掌握不够准确,工作缺乏创新。虽然这部分人都从事非公有制经济活动,但每个类型人员的思想状况并不相同,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的所思所想与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的想法存在较大差距,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技术人员又与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在思想上也存在差异。由于针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调研工作开展较少,对这一阶层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思想状况及动态掌握不够准确,难以发现问题和提出解决办法,因而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关于做好我市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建议
  新社会阶层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既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也是统一战线内部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认为,从党委的角度来说,在新时期开展新阶层人士工作,应重点在两方面:一是推动新阶层人士队伍不断壮大,从而进一步活跃和繁荣全市经济,不断提高全市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从根本上促进和谐阳江建设;二是强化对新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把新的社会阶层作为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作为统一战线团结各方面力量的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组织争取人心、团结各方的职能,引导新阶层人士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上来。紧紧围绕这两个重点,我们建议:
  (一) 正确对待不断成熟的新社会阶层。新社会阶层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正视其存在,关注其发展,是党委、政府面临并必须予以重视的新课题。在以民营企业家为代表的新社会阶层已对我市发展进程起近于决定作用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关心、帮助他们提升整体素质, 同时加强引导,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是我市加快发展的客观要求。对新社会阶层的正面行为,要通过有关会议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给予充分肯定,大力倡导表彰,促其发扬光大;对他们的负面现象,要正确看待和对待,历史辨证地分析,不能放任迁就,更不可一味大棒喊打,而应当从共赢共进的角度出发,注重教育引导他们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然必要的行政、法律手段不能缺少。另外,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要在着力促进新阶层发展的同时,不断完善工人、农民和其他社会群体表达政治诉求的机制,一视同仁地保证他们的权益,实现全社会不同阶层共建共享、和谐相处,不能有失偏颇。
  (二)全力营造一个推动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环境造就人,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的流向、决定一个地方的发展态势。新社会阶层人士大多是有能力、有活力的“体制外精英”,致力创业,锐意创新,要壮大这支队伍,必须有一个适应他们的心态、性格、需求的发展环境。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研究分析新阶层人士的群体心态和主要诉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不损害其他阶层利益的前提下,顺应他们的需求,精心组织,潜心实干,创造条件予以满足。只有这样,才能引导社会更多人才加入这支队伍,去发展民营经济、创办新型社会组织,促进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也只有做到这一点,才是我市激活并留住本地人才、吸引更多外地人才、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实现发展后来居上的根本致胜法宝。
  (三)建立健全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机制。随着新阶层人士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其作为一个整体成为统战对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属必然。党委及其统战部门要审时度势,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构建并完善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各项机制。一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制度。把新社会阶层的统战工作纳入各级党委的议事日程,列入各级领导班子的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考核目标,做到每人联系2-3名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广交、深交重点对象、重点人物,每月以通信、上门走访的形式联系一次,每季度开展一次调研,掌握情况,加强联系,沟通感情,帮助他们改造思想,协调解决他们自身难以解决的正当实际问题。二要形成由党委统战部牵头的新社会阶层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三纵三横” 工作网络,其中“三纵”为市、县(市、区)、镇分别落实工作机构或责任人;“三横”为市、县(市、区)、镇分别成立有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和主要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三级横向联系组织,由党委统战部门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召开碰头会,互通情况,切实解决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知之不多、知之不深、知之不真”的问题。三要建立促进新社会阶层健康成长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学习培训制度、座谈交流制度、推荐考察制度、提拔任用等制度。要在政治上关心他们的进步成长,把推荐符合条件的新社会阶层人士加入中共党组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四要建立健全新社会阶层人士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主要通过有关组织和党政部门与新社会阶层人士联系联谊,通过宣传媒体,畅通渠道,听取他们的呼声。
  (四)进一步发挥政协组织在团结新阶层人士方面的作用。当前,我市和全国一样,在加快发展中不断涌现出新的问题和矛盾,团结和民主成为了时代的强音,社会各阶层期望政协组织更加卓越地围绕这两大主题开展工作。调查显示,新阶层人士普遍希望和欢迎政协组织与他们加强联系沟通。因此,在配合党委开展新阶层人士工作中,各级政协组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加积极主动,从自身组织形式上做好文章,尽可能全面地把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领军人物、代表人士吸纳为政协委员,而不要把他们拒之门外,使之在政治情感上与党委、政府更加贴近,避免他们在行动上不配合党委政府甚至走向对立。同时,政协组织要非常地重视采取各种形式对这部分委员加强思想政治的教育、疏导工作,把他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引导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轨道上来,引导他们把自身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结合起来,形成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并通过他们更好地影响、带动更多的新阶层人士在爱国爱家乡、促进社会团结和谐中发挥作用、有所作为。
  (五)加强新社会阶层人士人才队伍建设。我市要实现跨越发展,迫切需要构建起创新型社会,而创新型社会建设离不开人才的推动。随着形势的发展,新社会阶层中的人士在全市人才结构中的比重将越来越大,并成为我市技术创新、经营机制创新和管理方式的主力军。因此,必须把新社会阶层的人才工作纳入全市人才建设的总体工作,做到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与统战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新社会阶层人士人才库特别是高级人才库,为推进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科学依据。要鼓励新社会阶层人士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稳固的科技合作关系,自办或合办技术开发机构,实现产学研联动开展科技攻关;鼓励新社会阶层人士吸纳城镇企事业单位学有专长的技术人员到企业工作,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对新社会阶层人士引进的各类人才实行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相同的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子女入学等同等政策,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创新积极性。

  本专题调研组名单:
  组 长:韦丽坤(市政协主席)
  副组长:曾昭逢(市政协秘书长)
  成 员:谭旭明(市社科联主席,市政协委员)
      徐 韶(市工商联副会长,市政协委员)
      杨 严(市政协办副主任,统稿人)
      陈庭伟(市统计局科长)
      吴党基(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副主任,撰稿人)
      黄 云(市政协办综合科副科长,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