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欢迎你:
,
修改个人资料
留言管理
退出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 video 标签。
首页
走进政协
工作动态
委员风采
文献资料
提案建言
漠阳文史
委员之家
视频点播
数字政协
委员名录
文章搜索:
规章制度
>>政协章程
>>会议文件
>>领导讲话
>>规章制度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更多>>
阳江市政协机关接待工作制度
作者:admin 编辑:管理员 来源: 点击数:36249 时间:2013-01-19
1、本机关后勤保障和接待工作由行政科具体负责落实。接待工作要热情、规范。重要客人或规格较高团体的接待,应先由有关工作部门会同行政科拟出接待计划(包括迎送、陪同、食宿、活动、行程等安排),报秘书长审批后实施。
2、接待来自全国、兄弟省、市政协的客人,应按不同级别安排相关的领导和人员接待陪同。
3、本市各县(市、区)政协领导来访,行政科接到接待通知后要及时拟出接待方案,报经秘书长同意安排后,陪同有关领导接待;其他人员来访,报经秘书长同意后,可会同对口科(室)负责人接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