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体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办事,廉洁奉公,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精打细算,开源节支,合理使用各项资金。
3、因公办事借用公款,要先填写借款单,并报秘书长审批。借支款项一般情况下不得跨月归还,特殊情况要经秘书长批准。
4、因公出差,要在回单位后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除外);报销单据要经行政科负责同志审核,并经秘书长审批后才能报销。
5、出差补助标准,一律参照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6、本机关所有办公用品实行统筹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7、凡要办理报销的票据,必须把实际支出项目填写齐全,加签经手人、验收(证明)人后,报行政科负责同志审核,并经秘书长批准,才能报销。
8、财会人员要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每项开支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所有收支日清月结;要定期列出报表送秘书长审阅并公布,自觉接受机关全体人员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