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领导讲话
领导讲话更多>>

关崇佳副主席在2013年政协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

作者:admin 编辑:管理员 来源: 点击数:35847 时间:2013-03-12
 

2013311日)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政协提案交办会议,总结去年提案的办理情况,部署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等一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乐荣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现在,我就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谈两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2012年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人民政协提案工作,大力支持人民政协通过提案履行职能。2012年,共收到政协提案224件,经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172件,在40多个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已于去年底前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已经得到较好解决或采纳的占30.23%,列入计划拟解决或拟采纳的占57.56%,未采纳已作说明的占12.21%,提案办理满意率为99%,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幸福阳江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年来,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政协提案与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紧密结合,加强与委员沟通,认真采纳提案建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许多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参与重点提案办理,签发办理复文,为提案的办理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和卓有成效的的工作,得到了广大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去年底,市政协办公室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对承办提案各单位进行了评价考核,在今年初召开的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林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口和计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城管局等10个承办提案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协向各承办单位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有的承办单位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办理抓得不紧,答复不及时;有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与提案者沟通不够,缺乏协商;有的承办单位提案办理答复针对性不强,讲成绩多,讲如何办理落实措施少;有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时重答复轻落实,办理质量有待提高。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贯彻执行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3号)精神,把做好提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努力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今年政协委员提案情况及办理意见

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375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235件。这些提案,各承办单位在今天会议上已签收。有些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提案采取合并方式办理。从立案提案的内容看,涵盖阳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民生问题。如:加强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加快城镇化建设、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和临港工业、加快滨海旅游业发展、高标准建设城南新区排涝体系、推进北湖公园改造、加大力度扶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完善医改配套政策、构建社会养老体系等。提案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绝大多数提案围绕大局,贴近市情,关注民生,着力就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和广大群众盼望解决的热点问题提出建议,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立案的提案比去年增加了60多件,涉及59个承办单位,有的单位办理任务比较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等单位仅主办的提案就有20多件。希望各承办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办理,把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落实好。

一)规范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时办理答复。有关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办理程序、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等,中央、省和市的文件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各承办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要提出办理方案,明确任务分工、限时要求和质量标准,建立办理工作责任制,确保每件提案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单位一把手是提案办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为提案办理的具体工作部门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能正常有效开展。对市主要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承办单位还要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按程序报批。承办的提案要在 4个月内办理答复。提案的办理必须使提案者满意,如果提案者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答复。确实由于客观条件无法解决或确实不可行的,应实事求是向提案者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确保每件提案办理能满意通过。对提案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认真采纳,制定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积极主动解决提案反映的问题。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将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提案的督办和做好评价考核工作,形成提案办理的整体合力,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提升提案办理质量。201245,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意见》对健全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提案办理协商,已经写进了党的十八大报告。我们要深入领会和贯彻好十八大的精神和《意见》的精神,充分认识协商对提升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意义,把沟通协商作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来抓。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就是要努力建立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三方沟通协商的机制,承办单位要“开门”办理提案,通过电话联系、座谈调研、登门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去年,市人口和计生局等单位主动约请提案者参与提案办理,收到了明显的成效。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提案,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主办单位要主动协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和参与办理工作。市城管局等单位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去年有的提案,他们作为协办单位,认真配合,积极参与办理,还专门形成办理意见送交主办单位参考。今年,市政协常委会把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通过积极组织开展协商会、通报会,约请承办单位和提案者参与提案办理协商活动,实现三方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提案办理质量。

(三)建立和健全“回头看”的跟踪机制,实现提案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在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不仅要注重提案的办理答复,更要注重提案办理过程中实际问题的解决,把办理提案的成效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去年交办的提案虽然全部办理答复,但有一些提案是要跨年度或需要更长时间才能解决问题的。因此,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好今年提案的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回头看”的机制,看看去年的提案还遗留什么问题,这些问题今年是否具备条件解决,对于条件具备的要采取措施解决,对于属于安排跨年度办理的,要积极推进,继续做好跟踪工作。为推动提案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今年,将抽选去年的部分提案跟踪办理,坚持办理结果“回头看”,把抓落实作为办理工作的落脚点,推动办理工作向重落实转变。

最后,希望各承办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政协工作,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积极做好提案办理落实的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提案办理成效,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幸福追赶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