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具体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这些废物含有大量的细菌性病毒,而且有一定的空间污染、急性病毒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如果不加强管理,随意丢弃,任其混入生活垃圾,流散到人们生活环境中,就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因此世卫组织于1983年由欧洲19个国家提议,并强调系统地研究医疗垃圾处理的重要性。我国在非典流行之后,在较短时间内,国务院有关部委颁布实施了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各地各级环卫部门按规定收集和处理。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不少隐患和漏洞。主要是城镇的农村的个体诊所,特别是分散在广大边远山区的诊所,到现在为止都未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医疗垃圾,主要倾倒地点是“六边”:路边、河边、村边、田边、塘边、屋边。给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办法:在垃圾围镇、垃圾围村的今天,未有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之前,建议有关职能部门首先从解决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入手,按谁产生谁出资的原则,由政府指定的机构定期收集和统一处理。
(摘自《社情民意》〔2013〕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