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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6
关于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进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
添加时间: 2016-4-18 9:22:45
提案委
提案者姓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梁兵阳江市住建局13829849933
张进良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市体育馆13926311537

一、案由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相关部署要求,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不断丰富和提升美丽乡村的内涵,全力推进广大农村实现美丽的逐步升级,打造了一批批卫生村、示范村,村容村貌发生较大改变,村民的生活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在加快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进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成绩是可喜的,群众是肯定的,但不可否认,依然存在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地区对规划不够重视、村建推进缓慢。既没有明确的乡村规划,也没有本村的建设定位,个别县区无规划的配套资金。

(二)村庄整治不到位。部分村庄只重视项目建设,不重视村内的环境卫生整治,村庄的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村民急需解决的垃圾处理问题,由于经费不足,许多农村垃圾收集点积存大量垃圾,未能及时清运,影响农村人居环境。

(三)项目建设未能突出重点。一些创建村未能结合实际突出急需建设的重点,如污水处理、巷道硬底化、垃圾整治等项目都是村中较为急需的,却往往安排在最后实施。

(四)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未能真正调动起来。部分地区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存在上层热、下层冷的现象。

二、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美丽乡村示范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尽快落实专项资金,保证美丽乡村建设按规划实施。

(二)继续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升级改造和长效运营机制建立工作,推动农村垃圾的有效处理。

(三)加大村庄整治力度,督促各县(市、区)按阶段、按时限开展村庄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媒体和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动员志愿者和社会热心人士的参与,帮助村民提高环境卫生和环保意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