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而且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目前,阳江市区现有自来水厂3座,总供水能力为36万立方米/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阳江市区周边城乡人民的生活、生产用水紧张的局面。据预测,随着阳江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未来5-10年,阳江市区的用水量将继续保持一个较快的增长周期,年用水增长率保持在12%以上,
2020年阳江市区(含滨海新区)日需水量为73.6万立方米/天,
2030年日需水量为106.5万立方米/天,用水需求巨大。
目前,阳江市区及阳春市主要依靠漠阳江作为给水水源,水源相对单一,并且已经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一是漠阳江特枯年份,枯水期流量不足,不能满足阳江、阳春的供水需求;二是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转移将导致用水量的激增,同时将会对水环境产生一定污染;三是由于取水口位于漠阳江下游,因水源保护问题,影响阳江市未来的经济发展;四是阳春市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将对漠阳江上游水环境产生威胁;五是河道取水量的逐年增加、温室效应、台风增水等因素,将导致咸水逐渐上溯,影响水厂取水;六是漠阳江流域范围内农业面源污染将导致整个漠阳江流域的水污染加重;七是双捷断面水质已经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且呈逐年恶化的趋势。
同时,通过研究珠三角城市取水点案例,有以下先进规划经验值得借鉴:一是取水口逐渐上移,远离城区;二是采用多个水源或多种类型水源供水,即多个江、河水源及大型水库原水同时向城市供水,方可保障全市供水安全;三是规模化、集约化的水厂布局;四是从源头严格保护和开发优质水资源。
根据上述分析,对于阳江市而言,漠阳江作为单一城市水源存在较大风险,考虑到供水安全问题,必须开辟新水源,阳江全市的给水系统布局中,优水优用,河库联供的举措,尤其大河水库的开发利用,可保证市区及滨海新区的优质供水,应予高度重视,为此,我们建议:
一、合理利用漠阳江水资源及境内大中型水库,提高区域供水骨干水厂的供水能力。
当前阳江市区主要以漠阳江为主要给水水源,其中市区范围可利用的现状水库有大河水库、江河水库、漠地洞水库。漠阳江除阳江市区和阳春市城区部份河段外,其余河段现状水质均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而大河水库、漠地垌水库等水库可达到Ⅱ类水标准。因此,在市区给水布局上,漠阳江水厂及其分厂近期保留,规模26万m³/d,水源以漠阳江(双捷)为主、以江河水库、漠地洞水库为备用水源。阳江第二水厂现状10万m³/d,水源以漠阳江(双捷)为主、以江河水库、漠地洞水库为辅,互为备用,远期考虑扩建至30万m³/d。阳春西山大坑附近新建大河水厂,2020年规模40万m³/d,2025年60万m³/d,2030年规模106万m³/d。阳江二水厂扩建应密切结合红丰取水口水质情况进行,若漠阳江水质恶化趋势加重,原水水质不达标,则应适时扩大大河水厂规模,保证市区用水水质和水量。漠阳江一水厂及其分厂工艺落后,水源不能适应国家新标准和阳江市城市发展的需求,建议适时停产。
二、把建设大河水库取水工程纳入阳江“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尽快开展工程前期论证工作。
根据初步调查,以大河水库作为主要给水水源,建设大河水库取水工程有以下优点,一是从大河水库取水,水量充足,完全可以满足阳江市近期及远期的供水需求。从大河水库取水,理论上日最大供水量可达110万吨以上。大河水库水质大部分指标属Ⅰ类,总N属Ⅲ类,总P、镉属Ⅱ类,总体评价属Ⅱ地表水。二是大河水库水质优良,地处于漠阳江上游,上游永宁镇,人口较少,且工业污水较少,作为水源,其安全性高,且上游污染源少,受污染的风险也相对较小。三是大河水库位置较高,正常蓄水位110m,死水位96m,而阳春、阳江市地面标高多为4-20米左右,水库水头完全可以自流供阳春,平均日平均时无须加压可供市区,水库水头势能得到有效利用,节省常年电费。四是大河水库位置相对偏远,若选择大河水库作为给水水源,水厂厂址可选择位于大河水库附近,新建水厂属于林地范围,征地相对容易,征地费用低,且土地附加值相对市区较小,可节省水厂征地费用,释放了市区规划水厂厂址的土地价值。五是易实现城镇供水一体化,从大河水库取水就近建水厂,可以兼顾阳春及沿线城镇、农村片区的供水,便于实现整个阳江市供水一体化。
三、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多渠道筹资建设。
大河水库取水工程中有一部分投资如:水源建设与保护、管网建设等,需要政府以财政形式支付并最终体现在社会效益上。管网部分关联面很宽,属于资源统筹配置,政府应在道路建设过程中一并实施,应由政府投资和实施,以发挥政府的协调特长和提高效率。根据初步测算,大河水库及输水隧洞、干管工程近期(达到40万立方米/天)总投资约6亿元,远期(达到106万立方米/天)总投资约9亿元,在地方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除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外,还可多渠道融资建设。据了解,农业发展银行充分适应水利建设特点,推出专门针对水利建设贷款新品种,贷款规模保证,期限最长可达20年,执行最优惠利率,采用灵活的担保方式,
可有效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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