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特制定市政协机关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提高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解决好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的问题;提高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识,解决好对人民政协地位、作用、性质、特点、理论基石、工作原则的理解和把握问题;提高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掌握现代化建设的本领,拓展各方面的知识,不断增长才干,解决好服务中心工作,提高建言立论水平的问题。
二、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系统掌握其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
2、深入学习中央领导人关于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的重要论述,系统掌握人民政协的基本理论、基本经验和基本的方针原则。
3、深入学习现代经济、科技、法律知识,提高大局观念、理论水平和参政水平。
4、深入学习本阶段时事、政治及理论,使人民政协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
三、学习时间
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时间定在每周五下午。其中,每月第一、第三周周五下午为市政协机关集中学习时间,每月第二周、第四周周五下午为机关工作人员自学时间。
如遇有特殊情况,经秘书长提议可更改学习时间或增加学习次数。
四、学习方式
市政协机关学习要坚持“四为主、四结合”的学习方法,即自学思考为主,自学思考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为主,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学习研究为主,学习研究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岗位学习为主,业务学习与政协工作相结合。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以致用,创新丰富学习形式,解决实际问题。
五、学习要求
1、机关学习要制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安排专题辅导,做到形式具体,内容实在,效果明显。
2、保证学习质量,参加学习的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要撰写学习笔记,集中学习时要有发言、有记录,个人自学时要有心得、有体会。
3、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在学习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4、加强学习交流,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在学习中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注意交流学习体会,以此增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促进世界观的改造。政协每个工作人员每半年要撰写一篇学习体会,以推动全机关学习活动的开展。
六、组织领导
市政协机关学习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主持,由学习和文史委组织并拟定学习题目、提供学习资料、做好学务准备工作。
阳江市政协机关考勤制度
作者: 编辑:admin 来源:阳江政协网 点击数:3550 更新时间:2007-07-23
一、出勤要求
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全体人员必须依时上班,坚守岗位。
二、请假管理
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因事因病请假,须经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突发性事情例外)提出申请,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的,按旷工处理。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的,须经科(室)负责人加具意见后呈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各科室正职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专委会负责人请假及办公室工作人员请假3天以上(包括3天)的须经秘书长批准。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的,应在当班时间内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或审批领导,并于回来上班的当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考勤管理
本机关设立的月出勤奖,满勤者发100%;全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当月出勤奖20%;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3天~4天的,扣发当月出勤奖50%;连续旷工3天以上(包括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包括5天),扣发当月出勤奖100%;事假全月累计,每天扣发当月出勤奖10%,累计10天以上不发当月出勤奖;病假全月累计,每天扣发当月出勤奖5%,20天以上不发当月出勤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