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市农村乡镇文化建设
李大来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文化建设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建设和谐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此,改善、丰富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既是落实党执政为民的需要,也是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需要。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这体现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反观我市,近年来农村文化建设总体上有一定改善,但由于各乡镇(办)的文化阵地的建设发展不平衡,导致一些乡镇、村群众的文明程度下降,赌博、迷信等现象有所抬头,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随之出现上升趋势,成为我市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具体表现为:
一、文化基础设施陈旧,经费投入不足。
近年来,由于一些部门受经济、历史等因素的影响,对农村文化建设认识不到位。一些乡镇(办)原有文化设施移作他用或废弃情况很普遍,不少乡镇(办)文化站场地被挤占、挪用、变买。财政在文化事业投入非常少,农村的文化生活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同时,活动形式比较单一,受益面不广。目前虽然各乡镇有为数不多的民间文化组织,但这些远远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大多数群众平时主要的文化娱乐活动还是看电视、搓麻将、打扑克等,即便是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也只是打蓝球、举办粤剧晚会等传统项目,真正民族民间文化表演形式越来越少,群众受益面积不大,教育启发不深。
二、专业人才缺乏,乡镇(办)文化特色不明显。
由于机制与体制的不完善,致使长期以来,不少乡镇(办)文化站工作人员干着乡镇政府的其它工作。农村文化站、文化室“空壳化”,缺编、混岗、空岗现象普遍存在,文化站几乎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随着农村原有的文化人的“老化”,新时代农村文化人的缺乏,特别是近几年来,忽视对民间传人的保护和培育,农村特色文化人才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加上职能部门对农村文化研究指导工作不够深入,有关职能部门对农民需求研究不够,内容和形式缺乏创新,没有切中农民文化需求的脉博点,造成规划滞后,城乡差距加大。大部分地方为了完成上级布置下来的任务,只是在年节期间开展一些活动,其内容和形式雷同的多,群众参与率低。另外,一些农村反映,近几年,我市文艺下乡活动很少,一年除了送上几部电影,农民看不到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反映农村群众生活的文艺节目。
为了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改善乡镇农村群众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统筹,逐步实现文化生活城乡一体化。使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通过文化的发展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我们提出几点相关建议:
1、我市各级政府在农村文化建设方面要坚持“四个纳入”: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我市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我市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2、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与强化农村文化阵地相结合。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就是要在农民获得更多的文化信息的前提下,培育新型农民,树立农村新风,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一要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要按照《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改善提升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和服务水准,逐步改善城乡文化发展不平衡现象。通过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循环报刊进农村”工程、科技文化下乡等活动,增加报刊在农村的流通量,扩大主流新闻媒体的覆盖面,进一步满足广大农民对文化科技的需求,拓展农民文化信息的接触面,丰富农村文化市场,活跃农民思想,提高农民的文化修养和科学素质。二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增加财政资金扶持乡镇文化站(中心)、村(社区)文化室和农民文化大院的硬件建设,着力构建乡、村、农民文化大院三级文化网络,做到阵地、人员、经费“三落实”。三要引导农民群众加强道德自我约束,深入开展“八荣八耻”等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村道德评议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种群众自治组织,通过群众性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道德水平,使道德认识变为道德行为。
3、挖掘提升乡土文化与引进新型文化相结合。文化是既有时代性、多面性特征,又蕴含个性化、本土化的特点。在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中要善于把握文化发展规律和特点,立足当地实际,通过引进现代先进文化与挖掘农村乡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培育和繁荣农村文化市场,树立农村新风尚。一方面要以各种形式引进富有时代气息的先进文化和思想理念,多方面多层次地组织开展各种新型文化活动,更新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另一方面要深入挖掘农村传统和地方特色文化元素,并重新赋予新的形式和时代内涵,进一步发展升华。要大力扶持农民文艺团体,繁荣农村文化市场,让传统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在发展中生存、在发展中兴旺。
4、加大投入与创新管理机制相结合。推进农村和谐文化建设首先要有改革的思维,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建立和健全文化建设管理和投入的长效机制。一是要以制度化、规范化、目标化方式强化农村文化建设投入。二是以农民需求为方向,建设和完善文化基础设施。三是要改革管理体制,规范文化市场,激活草根文化。农村文化繁荣与发展最终是要以农民为主体,通过农民的自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激活农民的创造力,使农村文化真正成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草根文化”。政府一方面要监督和规划农村文化市场,防止一些不良文化垃圾进入农村;另一方面要扶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金参与和支持农村文化建设。
5、建设和谐文化,促进农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物质需求的同时,通过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使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使广大人民群众的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6、要突出共同理想教育、突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建设和谐文化,必须建立和巩固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加快新农村建设,就是要使这一理想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得以充分体现,激励群众斗志,凝聚群众力量,使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始终明确发展方向,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通过农村和谐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强化农民群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牢固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自觉将个人的荣辱得失与国家的盛衰强弱紧密联系在一起。
7、要强化农民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倡导诚实守信风气。加强对农村群众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依托“文明村”、“平安村”、“文明户”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形成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局面。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培养造就一代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讲道德、有觉悟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力量。要针对农民法制意识淡薄,农村法制建设薄弱的现状,建立和完善农村普法体系,通过“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送法下乡”、文艺演出、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8、要努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扶持发展以乡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工程,是提升和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带动农民的素质提高的需要。因此,要努力构建以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共建、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阵地的建设和文化队伍的扶持;二是抓好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工程的建设;三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农村和谐发展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四是要坚持和谐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共同推进。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着力实施“文化低保”。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乡镇和贫困农村,由于受经济条件限制,许多农民家中缺乏最基本的文化读物、视听设备,无力承担最基本的文化活动所应支付的费用,少有对高品位文化生活的追求,基本不参加集体文化活动。对这部分农民,各级政府要加大文化扶贫力度,将家中缺乏最基本的文化读物、视听设备和没有识字人的农民列为文化低保对象,采取单位挂钩、干部职工结对帮扶的举措,由宣传文化部门牵头向文化低保对象赠送文化科技读物和视听设备,为他们创造学文化学科技的条件。依托乡村农技校、文化站室和远程教育网等,引导组织“文化低保户”参加群众文化活动,并对其进行实用生产技术培训,变“曲线”服务为“直航”帮扶,让“文化低保户”加入到建设和谐文化中,并享受到和谐文化的成果。